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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 2008年10月10日截止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9-11  字体:[ ]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深化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和应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根据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现举办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10月10日24时前寄出的宣传作品为有效(以邮戳为准 )。

  参选作品必须是2007年10月1日以后创造的,且未参加过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

  参评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评作品一经选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参评作品要适于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突出交通安全主题,传播交通安全的理念、知识和行为,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召力。

  各类参评作品的报送要求分别为:

  (一)挂图(招贴画):单幅或成套作品均可。成套作品应编号,每套不超过8张。参评作品应制成A4规格彩色样张,同时报送JPG格式文件及可供印刷的原文件光盘,盘面应注明挂图名称(文件名应与作品名称一致)、每套张数及报送单位(个人)。

  (二)专题(短)片:专题片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专题短片时长为3-5分钟,制成DVD光盘,盘面应表明片名、时长及报送单位(个人)。

  (三)电视公益广告:片场不超过30秒,制成DVD光盘,盘面应表明名称、时长及报送单位(个人)。

  (四)Flash动漫:时长不超过2分钟,报送SWF格式文件光盘,盘面应表明名称、时长及创作者姓名、单位。

  (五)交通安全提示语:每条不超过70字,用A4纸打印,应注明创作者姓名、单位。

  本次活动中,交通安全提示语设置优秀奖10名,其余4类作品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3名。

  挂图(招贴画):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优秀奖200元;

  专题(短)片: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优秀奖500元;

  电视公益广告: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优秀奖300元;

  Flash动漫: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交通安全提示语:优秀奖100元。

  参选交通安全宣传作品邮寄或送达下列地址:

  青浦交警车宣科 沪青平公路5540号 邮编:201700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结果将于11月上旬在《交通安全周刊》公布。(详情请登陆:www.shjtaq.com查询)。

  http://www.shqp.gov.cn/gb/content/2008-09/09/content_209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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