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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克拉玛依征集税务原创短信 2008年4月30日截止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3-31  字体:[ ]   我要投稿
2008年4月是全国第十七个税法宣传月,为扩大税法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鼓励广大市积极参与其中,现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原创税务短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8年3月26日至4月30日
二、活动方式:在克拉玛依网强市论坛http://www.kelamayi.com.cn或者http://www.klmybbs.com 置顶帖中跟帖进行
三、短信内容:税务短信要求必须是原创,抄袭或剽窃他人的取消评奖资格。短信内容以围绕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税收·发展·民生”为主,着重反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税收促进克拉玛依经济发展,推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克拉玛依市的重要作用,短信字数控制在7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严禁侮辱、谩骂、抵毁、恶搞等不良现象发生,请广大网友自觉遵守。
四、奖项设置:一等奖三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元。
五、评奖时间:本次有奖征集评奖时间为2008年5月9日,获奖短信得主将在强市论坛及克拉玛依国地税局网站上公布。
六、评委组成:克拉玛依日报社副刊编辑李雪松、克拉玛依网网络编辑孟二疆,还有一名评委将在网友中产生,网站拟定候选人名单,由网友投票产生。
七、其他事项:①请获奖的网友将姓名、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利用论坛短信告知简单版主,以便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②本次短信大赛征集到的短信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另外,作为第十七个全国税法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宣传月有奖知识问答同时开展,详情请登陆http://www.klmyds.gov.cn/vote_syzs/vote_index.asp


主办: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

协办:克拉玛依日报社
克拉玛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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