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威客信息网 » 威客任务 » 大赛相关 » 正文

10000元 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 2008年11月25日截止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9-15  字体:[ ]   我要投稿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青少年弘扬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展现当代中国青少年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少年艺术人才,促进国际青少年的沟通和交流,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举办第二届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

  一、

  活动时间

  启动日期:2008年8月25日

  截稿日期:2008年11月25日

  评选日期: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网上公布日期:2009年1月10日

  《获奖作品集》于2009年1月15日前出版

  颁奖日期:2009年1月15日

  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巡展,时间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

  二、参加对象

  35周岁以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区、港澳地区的青少年,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子弟。

  为增进国际青少年的学习与交流,丰富活动内容,欢迎35周岁以下和各国(地区)青少年参与此活动。

  三、参加展评内容和规则

  1、参加展评的作品将以省为单位将按青年组、少儿组两大评选组别评选,最终入选全国进行评选。

  2、参评作品范围:

  理解、树立社会义荣辱观作品;描绘、歌颂祖国山川风物作品;

  描绘、理解奥运作品;

  描绘生活情趣作品;其它健康内容作品。

  3、参评作品类别:

  诗歌类:格律诗、现代诗、儿歌等;

  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等;

  绘画类: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儿童画、漫画等;

  摄影类:彩色作品、黑白作品。

  4、参加展评规则

  参评作品请务必在作品背面贴上报名登记表或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监护人和指导老师等信息

  参加展评作品的作者本人及监护人必须共同填写、签署《我的声明》,并连同作品一起挂号邮寄

  参加展评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未参加过其它评选活动的、未经发表过的真实作品;每位选手参评作品的数量不限。

  报名登记表和《我的声明》请在www.73art.com.cn 网上下载

  四、奖项设立

  1、分别在青年组和少儿组内按照各参评作品类别,每个评选类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个人奖项。(诗、书、画、摄影)

  2、以奖金的形式总评选国家级和省分级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为表彰成绩优秀的团体参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奖杯)和优秀辅导教师奖(每省1位)。

  4、总评选国家级和省分级评选获奖作品参加国(境)内外巡展和交流活动。

  5、奖项设立:

  a、全国级青年组奖金(一等奖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00元人民币)

  b、全国级少年组奖金(一等奖3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500元人民币、三等奖500元人民币)

  c、省级青年组奖金

  (一等奖3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500元人民币、三等奖500元人民币)

  b、省级少年组奖金

  (一等奖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600元人民币、三等奖300元人民币)

  e、优秀奖奖项颁发证书

  f、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

  g、辅导教师培育奖1000元人民币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锦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青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六、收费标准:每幅作品收取50元人民币(海外参评费收取15美金)参评费

  汇款至: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 张继胜 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邮政编码:100016

  电  话: 010-64644753

  传  真:010-64644753

  邮  箱:73art@73art.cn          联系人:张辛 13801081052

  网  站:www.73art.com.cn

  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全国组织委员会

  http://www.73art.com.cn/



相关评论(0)
相关信息

会员登录


当前状态:游客

用户名称:

登陆密码:

  

热门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