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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南昌市公安局征集英雄城人民警察歌曲 2008年9月30日截止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8-08  字体:[ ]   我要投稿

  为弘扬“忠诚、敬业、公正、为民”的英雄城人民警察精神,繁荣公安文化,促进警队建设,提升民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决定:面向全国开展英雄城人民警察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征集时间

  2008年8月1至9月30日

  三、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属原创,必须是2008年以来新创作且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大赛的作品。形式多样,长短不限,可以是单个的歌词,也可以是词曲。

  2、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其他国家的国歌相似、相近。

  3、不得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4、英雄城人民警察歌曲曲目必须是警察题材,主题鲜明,格调健康,旋律优美,易以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歌词要艺术化的体现警察特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四、格式

  应征歌曲数量不限,成品歌曲要求录制成CD格式,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作词/作曲者务必请书写文字稿一式三份,同时备注构思说明,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52号南昌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2008警歌征集办公室收,邮编:330008,电子邮箱:ncgaxcc@163.com,联系人:罗警官,电话:0791-8892196、0791-8892206、0791-8892171,手机:13870859520。

  五、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各10000元

  银奖2名 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 颁发纪念奖品各200元

  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交纳

  六、法律责任

  参赛作品版权隶属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我们诚邀具有音乐创作热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本次活动,您的参与是我们最大的荣幸。

  南昌市公安局歌曲征集办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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