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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南国食品”杯环保征文大赛 2008年10月31日截稿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9-07  字体:[ ]   我要投稿

  各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教科)局、团委、妇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为推动海南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的进程,引导和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绿色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繁荣生态文化,促进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海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联联合举办“南国食品”杯环保征文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绿色海南,我的家园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文明办

  海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海南省委

  海南省妇联

  2、协办单位

  海南日报社

  南海网

  南国都市报

  海南特区报

  3、冠名单位

  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4、承办单位

  海南和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征文大赛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6、征文大赛设评审组,评委由环保、教育、文学等领域专家组成。

  三、参赛对象及分组

  1、参赛对象为海南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海南省在校大中专、职业教育、中小学校学生。

  2、本次征文大赛活动共分高中以上组(含高中)、初中以下组(含初中)两个组别。

  四、征文体裁及投稿要求

  1、征文体裁:

  征文以“绿色海南,我的家园”为主题,体裁不限,要求文字精炼、文风清新朴实。可以议论、抒情、叙事,题目自拟。内容是对生态文化、环保知识和绿色海南的认识、体会、收获;对环保工作的见闻感受、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报告和建议;结合环保题材和理念征集“南国食品”企业精炼宣传用语(20字以内);参加或组织环保公益活动、公益事件的情况、感想体会。内容健康,文字精炼、流畅,有现实意义。

  2、征文投稿:

  (1)参赛的社会各界人士可直接向组委会投稿。各地教育、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当地青少年学生参赛,征文初审后集中提交组委会办公室。

  (2)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为个人原创,文责自负。

  (3)征文字数500字左右,不超过1000字,可配一两幅照片。

  (4)投稿尽量采用电子版,中文简体,WORD格式,题目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间距。征文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组委会办公室,征文大赛投稿专用电子邮箱:nghbzw@163.com。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61号海口市政府白龙南办公楼8楼《南国食品杯环保征文大赛组委会》收,邮编:570203。联系人:曹先生,电话:13976998826,0898-31598880。

  (5)实行实名投稿制,请在征文作品上依次标明组别、姓名、学校、年级、班级、详细地址、电话、手机等。投稿请附上作者本人照片电子版。

  (6)征文时间:2008年9月起至2008年10月31日截稿,2008年12月底颁奖。

  五、征文评审

  征文大赛采取网民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在南海网上开设“南国食品杯环保征文大赛”专题,展示作品及网上投票。

  1、第一、二、三轮网民投票:2008年11月上旬由征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组委会指导下,从来稿中选出500件入围作品(按照来稿数量和质量,适当分配不同类型征文的获奖比例)。

  2、专家评审:2008年11月下旬召开评审组会议,由征文大赛评审组专家从500件入围作品中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鼓励奖200名。

  3、对征文大赛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奖项设置及相关活动

  对征文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奖金和奖品。2008年12月底在海口举行颁奖仪式。

  1、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每组1名),奖金各2000元、获奖荣誉证书、作品集及“南国食品”精美礼品一份;

  (2)二等奖4名(每组2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荣誉证书、作品集及“南国食品”精美礼品一份;

  (3)三等奖8名(每组4名),奖金各500元、获奖荣誉证书及“南国食品”精美礼品一份;

  (4)鼓励奖200名,获奖荣誉证书、作品集及“南国食品”精美礼品一份;

  (5)优秀组织奖5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荣誉证书一份。

  2、相关活动

  (1)举行颁奖仪式;

  (2)颁奖仪式后,组织部分获奖作品陆续在有关媒体发表,广泛宣传;

  (3)对获奖(入围)作品整理后结集出版;

  (4)组织6位二等奖以上奖项获得者赴“南国食品”参观交流,使青少年朋友亲身感受企业的环保理念和做法。

  七、有关要求

  1、参赛选手应对自己的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如出现争议及法律纠纷,由选手承担一切责任。

  2、参赛作品的发布权和处置权归属大赛组委会所有,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本次征文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大赛组委会有权编印获奖(入围)作品集并在有关网站进行宣传。获奖(入围)作品版权属主办方所有,凡参赛者视为同意本征文大赛规则,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海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联

  2008年7月5日

  http://zt.hinews.cn/page_ng.php?xuh=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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