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推介博罗,树立博罗新形象,更好地落实县委、县政府“旅游旺县”战略,创建广东
省旅游强县,中共博罗县委宣传部、博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博罗县旅游局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公司博罗分公司联合开展博罗县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时间
本次广告口号征集评选活动于2008年4月25日开始,2008年5月25日截止。
二、征集要求
征集的广告口号要符合下列要求:
1、高度概括和全面反映博罗县旅游形象:博大精深,名山道宗;地域文化,风景独特;自然清新,山水胜境。突出强调博罗旅游资源丰富的特征和博罗县悠久历史文化的特点;
2、通俗易懂,使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3、简洁明快,琅琅上口,便于记忆,富于感染力和号召力。
三、投稿方式
应征者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提交参赛口号内容(注明详细的联系方式)。
1、邮寄。可将稿件寄到: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北门路133号博罗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活动办公室,邮编:516100;
2、发送电子邮件。可将口号内容发到:bllyj@21cn.com(博罗县旅游局邮箱) ;
3、发手机短信:可将口号内容发送到“106573020804”(资费0.1元/条)。
四、评选方式
2008年6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旅游、文化和罗浮山管委会等部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博罗县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活动”评委会,对应征稿进行评选,评出11条口号作为入选口号,然后从11条口号当中评出3条至5条送县委、县政府审定,从中确定博罗县旅游形象广告口号1条(此征集口号评为一等奖)。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元;
二等奖4名, 奖励500元或价值500元礼品;
三等奖6名, 奖励300元或价值300元礼品。
六、其他事宜
1、博罗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联系人:张锦池,联系电话:(0752)6622568。
2、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惠州市范围解决,博罗县旅游局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口号一旦经过奖项确认,其版权归博罗县旅游局拥有。
来源:中共博罗县委宣传部/博罗县旅游局/博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省旅游强县,中共博罗县委宣传部、博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博罗县旅游局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公司博罗分公司联合开展博罗县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时间
本次广告口号征集评选活动于2008年4月25日开始,2008年5月25日截止。
二、征集要求
征集的广告口号要符合下列要求:
1、高度概括和全面反映博罗县旅游形象:博大精深,名山道宗;地域文化,风景独特;自然清新,山水胜境。突出强调博罗旅游资源丰富的特征和博罗县悠久历史文化的特点;
2、通俗易懂,使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3、简洁明快,琅琅上口,便于记忆,富于感染力和号召力。
三、投稿方式
应征者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提交参赛口号内容(注明详细的联系方式)。
1、邮寄。可将稿件寄到: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北门路133号博罗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活动办公室,邮编:516100;
2、发送电子邮件。可将口号内容发到:bllyj@21cn.com(博罗县旅游局邮箱) ;
3、发手机短信:可将口号内容发送到“106573020804”(资费0.1元/条)。
四、评选方式
2008年6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旅游、文化和罗浮山管委会等部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博罗县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活动”评委会,对应征稿进行评选,评出11条口号作为入选口号,然后从11条口号当中评出3条至5条送县委、县政府审定,从中确定博罗县旅游形象广告口号1条(此征集口号评为一等奖)。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元;
二等奖4名, 奖励500元或价值500元礼品;
三等奖6名, 奖励300元或价值300元礼品。
六、其他事宜
1、博罗旅游形象广告口号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联系人:张锦池,联系电话:(0752)6622568。
2、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惠州市范围解决,博罗县旅游局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口号一旦经过奖项确认,其版权归博罗县旅游局拥有。
来源:中共博罗县委宣传部/博罗县旅游局/博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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