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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纪念刘少奇诞辰110周年全国歌曲征集 2008年9月30日截止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9-23  字体:[ ]  阅读:4 我要投稿

  一、主办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刘少奇故里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音乐周报》社

  三、承办单位:长沙市音乐家协会

  四、活动宗旨:2008年11月24日是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刘少奇同志诞辰110周年,为缅怀一代伟人,激励后人继往开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举办本次全国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五、征歌主题:情系花明楼

  六、作品内容:

  1、讴歌一代伟人刘少奇同志的丰功伟绩;

  2、讴歌宁乡人民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和精神风貌;

  3、打造红色之旅——刘少奇故里花明楼;

  4、展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时代风采。

  七、参赛要求:

  1、歌词必须紧扣“情系花明楼”的主题,朗朗上口,便于流传,选材新颖,风格多样,体裁和形式不限(本次赛事不单独征集歌词);

  2、曲调优美动听,具有鲜明个性,注意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

  3、歌曲必须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既有深度又易于接受、易于普及;

  4、歌曲(含少儿歌曲)可分独唱、对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艺术形式;

  5、每位作者仅限报2首作品,用16K纸书写清楚或打印。报寄的参赛作品一式12份(有条件者最好附录音小样),其中2份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等;

  6、征歌截止日期:自征歌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评选办法:

  1、由我国资深作曲家、词作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全程公证;

  2、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等3个阶段进行。

  九、奖励办法:

  1、设一等奖1首(10000元),二等奖3首(每首4000元),三等奖5首(每首2000元),创作奖10首(只发获奖证书);

  2、凡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发给奖金、奖证,获创作奖者发给证书;

  3、获奖作品结集出版,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使用权归属主办单位。

  十、颁奖仪式:2008年11月底,与大型文艺晚会同步进行。

  十一、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6号长沙市音乐家协会“情系花明楼”征歌 办公室。邮编410005:。联系电话:0731-4430107。联系人:小松

  http://www.shaoqi.cn/new_list.asp?id=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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