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双峰良好的旅游形象,加快推进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双峰旅游广告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双峰县人民政府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1日止为广告语征集时间;2008年5月15日前组织评委进行评定并在媒体上公布结果,同时开展奖励兑现工作。
三、作品要求
(一)展示双峰旅游特色,体现厚重的文化底蕴,语言健康、文明、时尚、生动、流畅,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形象生动,易认易读易记易辨识,具有极强的冲击力。
(二)词义紧扣主题,凸显双峰个性,彰显双峰文化精髓。
(三)简洁、精炼,字数限16字以内。
四、作品提交
参赛作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提交: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提交。(邮寄地址:湖南省双峰县旅游外事侨务局,邮编:417700,信封上注明参赛字样)
(二)E-MAIL提交。(邮箱:sfly6822600@163.com)
(三)上门提交。(地址:双峰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办公室)
五、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对优秀入选作品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6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4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并在双峰网站予以公布。(网址:www.ldsf.com.cn)
六、相关事项
(一)所有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二)广告语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双峰县人民政府所有。
(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并取消奖励。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双峰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所有。(咨询电话:0738-6822600,联系人:王巩良,联系电话:13973896696)
一、征集单位
双峰县人民政府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1日止为广告语征集时间;2008年5月15日前组织评委进行评定并在媒体上公布结果,同时开展奖励兑现工作。
三、作品要求
(一)展示双峰旅游特色,体现厚重的文化底蕴,语言健康、文明、时尚、生动、流畅,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形象生动,易认易读易记易辨识,具有极强的冲击力。
(二)词义紧扣主题,凸显双峰个性,彰显双峰文化精髓。
(三)简洁、精炼,字数限16字以内。
四、作品提交
参赛作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提交: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提交。(邮寄地址:湖南省双峰县旅游外事侨务局,邮编:417700,信封上注明参赛字样)
(二)E-MAIL提交。(邮箱:sfly6822600@163.com)
(三)上门提交。(地址:双峰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办公室)
五、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对优秀入选作品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6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4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并在双峰网站予以公布。(网址:www.ldsf.com.cn)
六、相关事项
(一)所有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二)广告语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双峰县人民政府所有。
(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并取消奖励。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双峰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所有。(咨询电话:0738-6822600,联系人:王巩良,联系电话:13973896696)
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十七日
http://www.ldsf.com.cn/news/zengwu/zengwu_gg/2008/1-28/08128165130466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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