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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三明市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2008年10月10日截止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7-26  字体:[ ]   我要投稿

  日前,三明市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三明市旅游商品参赛作品。

  为加快三明旅游商品研发步伐,设计、征集和生产一批具有三明特色的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繁荣三明旅游购物市场,三明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联合举办三明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参赛作品要反映三明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观光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艺术品、其他创意类旅游用品等类型,参赛作品可以是已投入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设计模型、样品。参赛作品将评出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3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6 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链接:

  三明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目的

  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按照突出艺术性、实用性、创新性、纪念性的原则,加快三明旅游商品研发步伐,设计、征集和生产一批具有三明特色的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繁荣三明旅游购物市场。

  二、大赛主题:灵动山水,三明风情。

  三、参赛对象:参赛作品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凡热心三明市旅游商品设计、生产、销售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赛作品分类

  1、观光纪念品:结合三明旅游目的地(包括景区景点、城市特色等)开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作品。

  2、工艺美术品:反映三明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包括日用工艺品和陈列工艺品。

  3、文化艺术品:具有三明特色的文物复制品、民间艺术品、民俗用品、书画、邮册等。

  4、其他创意类旅游用品。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是已投入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设计模型、样品,所有设计类作品须打印高清晰度样稿纸(A4纸)一份,并提供详尽的文字说明。

  2、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作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参赛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留存,其他参赛作品在大赛展示后,退还参赛者。

  六、参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2、报名和实地考察阶段(8月1日—8月10日)

  3、设计征集阶段(8月11日—10月10日)

  4、作品初选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5、展示、评选阶段(11月6日—11月9日)

  七、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具有权威性,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旅游、工艺美术、文化、市场等方面的专家或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评出名次和相应的奖项。若参赛作品的分值相当,则以采用当地原材料的作品优先。

  参赛作品评选标准:

  1、本土性:突出体现三明旅游和人文特色。

  2、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地方特色和反映景区景点特征与风貌,益于收藏,保留价值高。

  3、创新性:具有很好的创意(含设计、材料、色彩、包装等),注重新技术应用,作品表现独特,技艺手法有创造性。

  4、市场性:对市场前景定位准确,符合当前旅游者的需求;价位制定合理,便于批量生产。

  八、奖项设置

  1、大赛作品共设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3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6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将获得以“三明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旅游商品同业协会”名义颁发的奖牌、证书。同时,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县(市、区)组织参赛情况,评选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奖。

  2、获奖作品将作为三明市商务、公务礼品的首选商品;同时,推荐参加国家、省相关设计比赛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3、获奖作品将在三明旅游网相关栏目长期发布,免费宣传。

  联系人:林挺 电话:0598-8266416 电子信箱:lingtin2224@sina.com

  三明市旅游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http://www.fjtn.com/fjtn0/article.asp?articleid=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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