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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藏妇女”摄影展作品征稿 2008年4月底截止

威客信息网   编辑: 爱随缘来    时间:2008-03-14  字体:[ ]  阅读:17 我要投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和西藏自治区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充分展示西 藏各级妇联组织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为改善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集中反映西藏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和平安西藏、小康西藏、和谐西藏建设的成就,通过西藏妇女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生活,充分展示当代西藏妇女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帮助下自强不息、艰苦 奋斗、开拓创新、安居乐业的精神面貌,向外介绍西藏自治区的全面发展与进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西藏自治区妇联、西藏摄影家协会将于2008 年6月举办“今日西藏妇女”摄影展。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西藏摄影家协会

  二、参展作品题材

  表现妇联组织工作的场面;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妇女儿童受教育、妇女儿童享受卫生保健服务、妇女就业、妇女权益保 障、妇女与宗教、妇女与环境保护、妇女与家庭等;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场面、参加种植养殖、搞特色农牧业、旅游业、民族手工艺、参与文化体育生活、 劳动、幸福生活以及优秀风光、民俗等摄影作品。

  三、参展人员

 

  欢迎西藏专业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投稿参加此次摄影展。

  四、参展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力求生动活泼、表现新颖。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反转片、数码均可,所有送展作品均需制做成7寸照片小样供评选。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作品标题、内容、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作品一经采用,需交底片或不小于10MB数字光盘,统一制作,制作完后底片退还作者;所有小样均不退稿。

  3、参展作品有关“肖像权”等法律责任要作者承担。

  五、征稿时间和投递办法

  1、征稿从启事印发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底。

  2、参展作者可将作品直接送至或邮寄西藏拉萨市巴尔库南路4号西藏自治区妇联组宣部(联系电话:0891——6824922, 6824903),或拉萨市北京中路85号西藏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0891——6835922),注明“今日西藏妇女”参展作品。邮政编码: 850000。

  六、评委会和奖项设置

  1、此次摄影展将由主办单位领导和我区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并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奖金。所有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证书”。


2、展览作品将编辑成《今日西藏妇女》画册出版,作品一经采用将付给相应稿酬,作者可优惠购买。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2008年3月3日

http://info.tibet.cn/news/xzxw/whhb/t20080310_2988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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