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圆梦2008”摄影比赛方案
一、比赛主题
“以圆梦2008”为主题,搜集一批充分体现导向性、思想性、艺术性、新闻性的摄影作品,反映全民参与奥运盛会,反映地方新风,反映文明观赛,反映中国微笑奥运使者等与北京奥运会有关的摄影作品。
二、参赛规则
(一)作品征集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9月30日。
(二)评选标准:
1、内容真实,着力体现“圆梦2008”主题;
2、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三、具体要求
(一)、参赛者
1、所有公众均可参赛,同时接受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和摄影师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赛。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电子表格),在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申请表还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参赛者授权的签名。
3、比赛组委会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4、获奖新闻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其他媒体上发表。
5、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6、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7、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者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参赛者。
8、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胶片作品请转换为电子格式),长边不小于800像素。单幅图片规格原则上不大于300K,每组作品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8张。恕不接受纸制作品。
2、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题裁、地点不限,拍摄时间应为2002年以后。
3、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4、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
5、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如果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需要附上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照片。必须提供照片描述信息。
6、参赛者在可新华网博客或论坛平台上推荐图片,可以邮寄电子作品光盘至新华网指定地址。
7、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8、参赛表格可在与此项比赛相关的网站上下载。
9、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10、参赛作品不得重复参赛,也不接受在其他比赛获奖的作品。
四、奖项与奖酬:
(一)奖项:
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各项奖数不足者可空缺。
(二)奖酬:
特等奖:获奖证书,受聘为新华网签约摄影师及纪念品;
一等奖:获奖证书,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纪念品;
二等奖:获奖证书,价值人民币500元纪念品;
三等奖:获奖证书,价值人民币300元纪念品;
优秀奖,证书,作品目录入编图展。
(三)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08年9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同时在新华网上发布。获奖人将被单独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比赛结果公布后,所有参赛者将收到对他们参赛的答谢,以及完整的获奖者名单表。
五、组委会聘请多位著名新闻学家、摄影理论家、资深图片编辑、摄影记者等组成权威性评选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20层新华网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100031。或将参赛作品传至xhphoto@xinhuanet.com;还可以通过新华网博客和拍客系统上传参赛作品,请在选择图片类别时选择新华网摄影比赛一项。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新华网摄影图片大赛组委会所有。
新华网
2008年6月1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08-06/10/content_8337653.htm
一、比赛主题
“以圆梦2008”为主题,搜集一批充分体现导向性、思想性、艺术性、新闻性的摄影作品,反映全民参与奥运盛会,反映地方新风,反映文明观赛,反映中国微笑奥运使者等与北京奥运会有关的摄影作品。
二、参赛规则
(一)作品征集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9月30日。
(二)评选标准:
1、内容真实,着力体现“圆梦2008”主题;
2、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三、具体要求
(一)、参赛者
1、所有公众均可参赛,同时接受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和摄影师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赛。
2、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电子表格),在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申请表还必须有参赛者的签名或参赛者授权的签名。
3、比赛组委会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4、获奖新闻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其他媒体上发表。
5、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6、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7、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者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参赛者。
8、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胶片作品请转换为电子格式),长边不小于800像素。单幅图片规格原则上不大于300K,每组作品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8张。恕不接受纸制作品。
2、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题裁、地点不限,拍摄时间应为2002年以后。
3、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4、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
5、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如果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需要附上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照片。必须提供照片描述信息。
6、参赛者在可新华网博客或论坛平台上推荐图片,可以邮寄电子作品光盘至新华网指定地址。
7、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8、参赛表格可在与此项比赛相关的网站上下载。
9、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10、参赛作品不得重复参赛,也不接受在其他比赛获奖的作品。
四、奖项与奖酬:
(一)奖项:
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各项奖数不足者可空缺。
(二)奖酬:
特等奖:获奖证书,受聘为新华网签约摄影师及纪念品;
一等奖:获奖证书,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纪念品;
二等奖:获奖证书,价值人民币500元纪念品;
三等奖:获奖证书,价值人民币300元纪念品;
优秀奖,证书,作品目录入编图展。
(三)获奖通知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将于2008年9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同时在新华网上发布。获奖人将被单独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比赛结果公布后,所有参赛者将收到对他们参赛的答谢,以及完整的获奖者名单表。
五、组委会聘请多位著名新闻学家、摄影理论家、资深图片编辑、摄影记者等组成权威性评选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20层新华网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100031。或将参赛作品传至xhphoto@xinhuanet.com;还可以通过新华网博客和拍客系统上传参赛作品,请在选择图片类别时选择新华网摄影比赛一项。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新华网摄影图片大赛组委会所有。
新华网
2008年6月1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08-06/10/content_83376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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